1.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通常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例如,丈夫在婚后通过工作获得的工资收入,以及参与投资所获得的分红等,这些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享有相应份额。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老公一人名下,通常认定为老公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享有。这是基于法律对婚前财产的保护原则,以维护财产的原始归属和稳定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财产约定来确定婚后财产的归属。如果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这样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来灵活调整财产的分配方式。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