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里,合同无效和可撤销可不是一回事。合同无效,就是因为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之类的情况,从一开始就没啥法律约束力。可撤销合同,是因为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有权利去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它撤销掉。
合同无效那是绝对的无效,一旦被认定无效,就啥法律效力都没有。可撤销合同在没被撤销之前,还是有效的,只有被撤销了之后才从一开始就无效。
比如说,要是一方用欺诈的手段让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那就是可撤销合同;要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那就是无效合同。
总之,合同无效和可撤销在法律效果和适用的情形上是不一样的,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