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状况是能够借助法律手段来处理的。依据相应的法律条文,在离婚之后,那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拥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协助的义务。倘若前夫拒绝让你接孩子,那你首先可以试着跟他进行友好的协商沟通,清楚地向他阐明探望权的法律规定以及你所拥有的合法权益。要是协商之后没有任何效果,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前夫配合你去行使探望权。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形作出判决,像是规定好探望的具体时间、方式等等,这样就能确保你的探望权得以顺利实现。并且,一定要记得留存相关的证据,像是你与前夫的沟通记录,孩子表达自己意愿的相关内容等等,这样在诉讼过程中就能更好地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