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里若有孩子胳膊骨折,一般情况下,赔偿责任由幼儿园承担。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在孩子在园期间,有责任保障其安全。若因幼儿园管理不善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导致孩子受伤,幼儿园需负责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
1. 医疗费,即给孩子看病所花费的费用;
2. 护理费,照顾孩子康复所需的费用;
3. 交通费,因看病来回奔波产生的费用;
4. 营养费,孩子康复期间补充营养的费用;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孩子住院期间吃饭的补贴。
此外,若孩子因受伤导致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家长可与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在诉讼时,需提供孩子受伤的证据,例如就医记录、诊断证明等,以证明幼儿园存在过错以及孩子所受损失的具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