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若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同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形下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男方有权主张退还彩礼;
其二,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男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
其三,婚前给付彩礼致使男方生活困难,男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且此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具体的退还数额需依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解决措施方面,若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应及时与女方沟通协商,明确双方对彩礼的态度和意愿,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在同居期间,双方应保持理性,共同协商解决财产等相关问题,以减少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建议双方在同居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自身权益,避免因缺乏法律意识而陷入不利境地。如果双方决定共同生活,也应明确财产的归属和处理方式,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