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调解书违约金过高这种情况中,我认为当事人是有权利在调解书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这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一种体现,因为违约金过高可能会对一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法院审查违约金是否过高时综合多方面因素是很合理的,毕竟要兼顾各方利益。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再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因素,这样能确保判定结果的公平性。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当事人若认为违约金过高,要及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
2. 法院在审查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综合因素进行考量,确保调整后的违约金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