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留双方分居期间各自生活起居的相关证据,比如一方居住在另一处住所的租赁合同,这能明确双方在空间上已分开居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关于夫妻分居的相关规定,此证据可作为证明分居的重要依据之一;水电费缴费记录也能从生活消费方面体现双方分居后的生活状态。
2、收集双方沟通交流减少的证据,像短信、通话记录等,这些记录能显示双方不再像夫妻那样频繁互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夫妻关系因分居而发生变化的相关描述,可作为分居的证据之一。
3、若有一方在外居住且有他人证明,比如邻居、同事的证言,这种第三方的见证能更有力地证明分居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种类的规定,此类证人证言具有一定的证明力。
4、若因分居导致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等方面发生明显变化,如一方独自承担房贷等,这些相关凭证能在一定程度上佐证分居事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处理的相关规定,可作为分居的辅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