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开庭时,关于开庭费用的承担有以下相关情况:
1. 预交费用:一开始通常是由原告先把费用预交。
2. 最终承担:
(1)一般情况:官司结束后,这笔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2)双方有责任情况:若双方都有责任,则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分担费用。例如,法院判定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开庭费用就由双方各出一半。
3. 具体确定:到底如何承担,需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法院的判决来定。
4. 票据保存: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要保存好相关费用的票据。这样,以后若需要向对方追偿,或者在法院判决之后要求对方支付其应承担的费用,会比较方便。
总之,开庭费用的承担并非绝对由某一方承担,而是要依据法律规定以及案件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