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按照《民法典》里有关探望权的规定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探望权是指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爸爸或者妈妈,有权利去探望自己的孩子,而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女方若要行使探望权,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先心平气和地跟男方好好商量,把探望的具体时间、方式等细节确定好。
2、若商量无果,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让男方协助自己行使探望权。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特别考虑孩子的利益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然后作出合理的判决。
同时,女方在行使探望权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
总之,女方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保障自己能够探望孩子的权利,这样才能既维护自己的权益,又不会对孩子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