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给老婆 30 万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双方协商一致,法律认可这种方式。如双方都同意将 30 万给予女方,这是合法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若该 30 万是夫妻共同债务,在分割财产时应先扣除债务后再分配。例如,夫妻共同对外有 50 万债务,离婚时要分割的财产有 100 万,那么先扣除 50 万债务,再将剩余 50 万进行分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债务已经作出判决、裁决、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确定的,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3、若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虐待等,无过错方可主张多分财产。比如男方在婚姻中有重婚行为,女方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多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4、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时,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例如,双方对 30 万的分割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