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前给孩子花钱的行为性质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为孩子利益且合理,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扣除该部分支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对方能证明是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离婚财产分割,对方可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追回该部分支出。此情况下,需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进行抗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