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家庭主妇的财产分割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考量因素。
1. 贡献应获认可:家庭主妇在婚姻中付出大量劳动,虽未直接参与经济活动,但其对家庭的贡献不可忽视,《民法典》对此予以认可。
2. 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双方可协商确定具体分割方式。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财产具体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3. 个人财产界定:家庭主妇名下财产,能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无法证明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4. 给予经济补偿:考虑到家庭主妇照顾家庭的付出,可适当给予经济补偿。建议家庭主妇注意保留相关付出的证据,以便在财产分割时更好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