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变更抚养权的案件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具体情形如下:
1、法院发了传票传唤一方,若这一方没有正当理由不来法庭,法庭就能直接进行缺席审理,然后作出判决。
2、一方未经法庭许可中途跑掉了,法庭也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不过,缺席判决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要求。法院在做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包括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以及孩子自己的意愿等。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1、若原告方提供的证据特别充分,能够证明变更抚养权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好处,即便被告缺席,法庭也有可能会判决变更抚养权。
2、若原告方提供的证据不够充足,即便被告没到场,法庭也很可能不会同意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总之,变更抚养权案件的缺席判决结果,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