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后不看孩子一般不能直接起诉,只有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探视孩子时,另一方才可以探视权纠纷起诉。因为探视权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旨在保障子女身心健康和情感联系。
2. 若一方拒绝履行探视义务,对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通常只监督和协调探视行为,不会强制直接抚养方交孩子给对方探视。
3. 起诉时需提供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存在探视权以及对方拒绝探视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