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岁已步入成年,这意味着他们具备了相对成熟的认知与表达能力。就如同一个已经长大的少年,能够清晰地记住所目睹的家暴场景,并将其如实陈述出来作为作证的内容。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孩子的证言就能直接被采信,必须要保证其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就好比一座坚固的大厦,需要每一块砖都符合标准才能稳固。
在法庭上,孩子的证言要经过双方的质证等法定程序,就像一场严格的考试,法官会综合考虑全案的各种证据,就像一位博学的智者在权衡各种因素。
同时,除了孩子的证言,还可以收集就医记录、报警记录、其他证人的证言等,这些就像是大厦的不同支撑,共同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增强其证明力。
即便孩子在作证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情绪等因素的影响,法庭也会像一位细心的守护者一样,谨慎地进行审查和考量,以确保判决的公正合理。所以,18 岁孩子的证言在起诉离婚涉及家暴的案件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