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可办理离婚证,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1. 双方自愿: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只有双方都有结束婚姻关系的意愿,才具备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的基础。
2. 事项协商一致: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这些问题关乎离婚后双方及子女的生活,必须妥善安排,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符合条件后,才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若存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等特殊情况,无法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此时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