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期间被告擅自变卖被保全车辆,原告可主张侵权并要求赔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被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继续实施保全。若被告未提供担保擅自变卖被保全车辆,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2、若未申请财产保全,被告变卖车辆损害原告债权实现时,原告可通过诉讼寻求救济。但证明因果关系存在难度。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可依据此法律规定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