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公司债权清单,务必仔细核对债权金额、债务人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可通过查阅公司财务资料、合同等方式来获取这些信息。例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权的具体金额、债务人的名称等条款,以此作为债权清单的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2、对于债权的归属约定,要明确各方的权利范围,避免出现模糊不清的情况。可以在协议中详细写明某一债权由特定方享有,并注明相关依据。比如,依据某份特定合同,该债权应归属于某一方。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务承担方的约定要清晰明确,让各方清楚知道自己需要承担的债务范围。可在协议中具体指出某一债务由某方承担,并说明承担的方式和期限。例如,明确某笔债务在特定时间内由某方负责偿还。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4、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和程序必须严格规定,以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比如,规定债权债务转移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如通知债务人或债权人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5、违约责任的注明要具体详细,明确一方未履行协议约定时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及赔偿方式。可以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约定相应的违约金数额或赔偿计算方法。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6、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为增强法律效力,可根据法律规定选择进行公证或见证。公证或见证可以由专业的公证机构或见证机构进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