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谅解书的签署主体通常为受害方,包括车辆被砸的车主或其法定代理人等。这样能直接体现受害方的意愿和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受害方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其签署的谅解书在符合上述条件下是有效的。
2、谅解书应明确表达受害方对砸车行为的谅解,以及希望对砸车者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意愿。这有助于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谅解书作为反映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的因素之一,对量刑有一定的影响。
3、谅解书需明确谅解的具体内容和签字人的身份信息等。这能确保谅解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出现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签字人的身份信息等属于查明事实的内容,可通过鉴定等方式予以确认。
4、如果受害方委托他人代为签署谅解书,需有合法的委托手续。这是为了保障委托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委托他人签署谅解书属于代理行为,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委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