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还没形成之前给出去的钱,通常都被看作是赠与人自己的财产,跟债务没啥关系。不过,如果送钱这个行为有故意躲避债务的嫌疑,那债权人就有可能要求撤销这个赠送行为。
在实际的法律操作里,要判断赠送行为到底是不是恶意逃避债务,得把好多方面都考虑进来,像赠送的时间、金额、赠与人跟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之类的。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赠送行为伤害到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并且也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条件,那他们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赠送。
但要是赠送行为是真心实意的,没有恶意,并且和债务的形成没有关系,那么送出去的钱就还是归受赠的人所有,不能拿去给债务人还债务。
总之,对于债务形成之前的赠送钱的事儿,得根据具体的情况好好判断和处理,这样才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