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户口簿时可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护照等证明身份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符合结婚条件可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不同地区婚姻登记机关在处理无户口簿情况时规定和操作方式不同,需提前咨询当地机关了解详细流程和要求。
法律依据:
各地婚姻登记相关法规,因各地具体情况不同,其规定和操作会有差异,需以当地实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