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扣留摩托车的常见原因包括未上牌、未购买交强险、违规行驶等,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要配合交警检查和询问,如实提供车辆及驾驶信息。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
2、如果摩托车未上牌,应尽快办理上牌手续;未购买交强险的,要及时购买;违规行驶的,根据交警认定接受相应处罚,如罚款、扣分等。处罚决定作出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并处理完相关事宜,方可领取被扣留的摩托车。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 2 倍罚款。
3、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