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父母的债务那可是得由父母自己去承担的,子女可没义务去还。因为父母本身就是有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个体,他们的债务当然得用自己的财产来清偿。
不过,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就不一样,在遗产继承的这个范围内,子女得以所继承的遗产为限来偿还父母的债务。这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限定继承”原则来的,意思就是继承人仅仅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要是子女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或者只是继承了部分遗产,并且这些遗产都已经用来清偿父母的债务,没剩下啥了,那子女就不用再对父母的债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