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互殴致人死亡通常不被视为过失行为。原因在于互殴时,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意图,虽可能并非直接想要将对方弄死的故意,但对于可能出现的伤害结果,双方有一定预见且放任不管。
通常,这种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罪。具体罪名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相关因素包括:
1. 双方互殴时的行为动机;
2. 使用的工具;
3. 打击的部位等。
若一方在互殴过程中,采取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暴力行为,导致对方死亡,且主观上存在故意,很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若在互殴时,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导致对方死亡,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不过,以上只是一般的法律分析,实际情况需由司法机关根据掌握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