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不合理,未必是法官故意为之。法官作判决,那可是依据法律规定、证据以及庭审的种种情况。就好比盖房子,得有坚实的基础,法律规定就是那基础,证据就是那些建材,庭审情况则是搭建的过程。有可能是在这个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出现了偏差,就像两个人看同一幅画,看法却不一样;也有可能是对证据的采信有所不同,就像从一堆杂乱的物品中挑选出真正有用的东西。
要是当事人觉得一审判决不合理,那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就行,让上级法院来审查和审理,把可能存在的问题纠正过来。上诉审会把一审的程序和实体问题都仔仔细细地审查一遍,保证判决既公正又合法。不过,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法官存在故意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申诉等途径去寻求救济。
总之,可不能一看到一审不合理就认定是法官故意的,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