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订婚后退婚,女方一般应退还男方赠送的“五金”,“五金”属彩礼范畴。在相关法律及司法实践中,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可请求女方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
1. 若双方未共同生活,女方原则上应退还“五金”,因为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未成婚则赠与基础不存在。
2. 若双方已共同生活且“五金”用于共同生活,可酌情减少返还数额,毕竟部分彩礼已在共同生活中消耗。
3. 若“五金”因女方原因损坏或丢失,应协商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或返还方式。
建议双方先友好协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返还方案。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