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法律角度明确,非法所得本身不具备合法性,这是处理夫妻一方非法所得问题的基础原则。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非法所得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不具有合法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非法所得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可主张分割。这体现了在特定情况下,对家庭共同生活的考量。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虽未直接提及非法所得用于家庭生活的分割,但可作为类似情况的参考依据,即婚后因非法所得而产生的用于家庭生活的部分,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如果非法所得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相关机关依法追缴或没收,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通常不能直接主张分割。这是基于刑事犯罪的处理程序和法律规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表明在刑事犯罪处理中,非法所得已被规定用于特定处理方式,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不能直接主张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