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意伤害这类案子里,要认定自首得符合这些条件。一开始,犯罪嫌疑人得自动投案,意思就是主动跑到司法机关那儿,让自己处在司法机关的管控之下。通常,还得老老实实地交代自己的罪行,像故意伤害的那些具体动作、伤害的对象之类特别重要的信息都得说清楚。
接着,投案之后得如实讲出自己主要的犯罪事实,那些犯罪的细节之类的可以在后面的调查过程中再补充。要是犯罪嫌疑人只是老老实实地交代了犯罪行为的一部分情况,之后又反悔不承认了,一般就不能认定是自首,不过要是在一审判决之前又能老老实实地交代清楚的,那还是可以认定为自首的。自首这个情节,可以在量刑的时候当作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考虑因素,但是到底怎么量刑,还得把案件的其他情况都综合起来一起判断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