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意伤害案件里,不能认定先动手就必然存在过错。先动手仅是一种行为表象,过错判定不能仅依靠这一点。
1. 若一方先动手,只是普通冲突,而后另一方过度反击并造成严重伤害,这种情况下先动手方不一定承担所有过错责任。这是因为先动手的行为未达到故意伤害的程度,而过度反击方的行为可能是造成严重伤害的主因。
2. 当先动手方有明显的故意伤害意图,且让对方遭受严重身体伤害时,先动手方往往要承担更多过错。这是因为其主观上存在伤害故意,客观上造成严重后果。
解决措施和建议: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全面收集证据,包括双方的口供、现场的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准确判断双方的行为动机和伤害程度,从而合理判定责任,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