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1.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把本单位的资金挪为己用或者借给别人,符合以下情形则构成挪用资金罪:
(1)数额比较大,并且超过三个月还没还回来;
(2)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
(3)进行非法活动。
2.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凭借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财物偷偷占为自己所有,并且数额较大。
3. 两者主要区别:
(1)挪用资金罪主要是挪用本单位的资金,侵害的是单位资金的使用权,就好像只是暂时借用了单位的钱去干别的事;
(2)职务侵占罪是把本单位的财物直接占为己有,侵害的是单位财物的所有权,就相当于把单位的东西偷偷变成了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