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费用的发票开具,以实际支付费用的那一方名字为佳。就像平时购物结账,谁付的钱发票就写谁的名字。倘若一方负责孩子的教育费用并完成了实际支付,那发票自然就该开这一方的名字。如此一来,能清清楚楚地展现费用的支出状况,防止后续在费用分担这类问题上出现扯皮的情况。当然,双方也可以协商来确定发票开具的名字,只要彼此意见一致,并且不触犯法律规定就行。在实际办事的时候,一定要好好保留相关的支付凭证和发票,以备万一出现法律纠纷或者需要进行财务核算的时候用得上。
总而言之,核心就在于清晰地记录和体现孩子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从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