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时效通常为一年,计算起点是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时。若自债务人行为发生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便消灭。就像债务人2020年1月1日作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2021年1月1日知晓该事由,那就要在2022年1月1日前行使撤销权;若一直没发现,到2025年1月1日撤销权就失效了。
从法律角度看,这一规定是为了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一方面保护债权人在合理时间内有维权机会,另一方面也防止债权人长时间不行使权利影响交易稳定。
为避免撤销权丧失,债权人应及时关注债务人的行为,定期审查债务情况。在知晓可能的撤销事由后,尽快评估是否行使撤销权,若有疑问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