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夫妻得一起承担共同债务。像那种为了满足夫妻一起生活的需求而产生的债务,像买房子的贷款,家里日常开销之类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等离婚的时候,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这些共同债务。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是各自归各自的,那就得双方商量着怎么清偿;要是商量不拢,就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不过,也有一些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得由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清偿。比如说夫妻双方商量好由某一方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不能是以逃避债务为目的。还有就是一方没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那些跟自己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所产生的债务。
另外,一方没经过对方同意,自己一个人筹钱去搞经营活动,而这经营活动的收入又确实没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
总之,得根据具体债务的性质和用途来确定到底要不要夫妻一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