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未提出抗辩,这可不能等同于就同意履行。抗辩,那可是保证人针对债权人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所提出的理由和主张。没提出抗辩,可并不意味着就放弃了自己可能拥有的权利,也不代表就同意履行。
就拿法律来说,保证人可是享有好多抗辩权,像先诉抗辩权、时效抗辩权之类的。要是保证人没主张这些抗辩权,可不能就那么简单地推断他同意履行保证责任。
不过,如果保证人在一定期限内没对债权人的请求提出异议,并且也没有其他相反的证据能表明他不同意履行,那可能就会被当作默认要承担保证责任。但这可不能一概而论,得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总之,保证人没提出抗辩,可不能直接就说他同意履行,得结合具体情况好好分析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