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地址在起诉中是有作用的。在民事诉讼里,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是确定管辖法院的重要依据,身份证地址往往能当作被告住所地的一种。要是被告存在与身份证地址不同的经常居住地,那就得优先考虑经常居住地。只拿身份证地址起诉时,法院会审查,被告若能证实实际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跟身份证地址不一样,就可能出现管辖异议。然而,多数时候身份证地址可作为起诉地址,利于诉讼开展。
解决措施和建议:
1. 起诉前,尽量查清被告的实际居住情况,包括是否有经常居住地且与身份证地址不同。
2. 若以身份证地址起诉,要做好应对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准备,提前收集能支持以身份证地址为管辖依据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