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于企业债务的责任划分主要有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这两种。通常来讲,股东在一般情形下,是以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为界限,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这就意味着公司会用其全部的财产去应对公司的债务,而股东仅仅需要在自己出资的那个范围之内去承担责任。倘若公司的财产没办法清偿完所有债务,此时股东就不用再对剩余的债务负责。
然而,要是股东出现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并且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等情况,那么股东就必须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企业,像个人独资企业,其投资人是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在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是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