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把股份给出去这件事,本身一般是不需要直接去背负公司之前的那些债务的。
从法律角度阐述相关要点如下:
1、股东要以自己承诺要出的那个钱的额度为界限,来对公司承担责任。
2、当一个人收到赠送的股份之后,他就变成公司的股东,此时,他只需要用自己在公司里出的钱的额度来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就行。
关于特殊情况说明如下:
如果在赠送股份的时候有特别的约定,就像明确地说受赠的人得对公司某些特定的债务或者以前的债务承担责任,那这个受赠的人就有可能得按照约定去承担相应的债务。
总的来说,一般情况下,赠送股份不会必然地让一个人去承担公司的债务,但是要是有特殊的约定,那就可能会改变这个情况。要是遇到具体的法律纠纷,就得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