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例如,若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出轨,在财产分配时可适当少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子女在财产分配中的地位:子女并非财产分配的主体,不能直接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比如,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等财产,子女不能要求分割。但如果夫妻约定将部分财产赠与子女,这是合法的,如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将部分存款赠与子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特定情况下子女权益的考虑:若财产是基于子女的特定贡献而存在,如子女通过劳动获得的财产,在离婚时可能会考虑子女的权益。例如,子女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家具等物品,在离婚时这些物品的归属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法律依据:
虽无明确直接法律条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公平原则等进行考量,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