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方患病影响子女健康:
若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对子女健康有威胁,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男方有机会夺回抚养权。
2. 女方不尽抚养义务:
女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体现抚养责任,男方诉求合理,可夺回抚养权。
3. 尊重子女意愿:
已满八周岁子女愿随男方生活且男方有抚养能力,符合保障子女权益精神,男方可夺回抚养权。
4. 其他不利因素:
女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等其他原因,也可成为男方夺回抚养权依据。
5. 证据收集与诉讼:
男方需收集证据,如诊断证明、女方未尽义务事实等,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符合规定且利于子女成长,法院会判变更。
6. 法律咨询:
若面临抚养权变更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将获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