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结婚三个月离婚且符合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
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应全额返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共同生活时间等因素酌情返还部分彩礼,依据同解释第五条。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要求返还,依据同解释第五条。
2. 需注意的是:
返还彩礼的主张需有充分证据支持,如彩礼交付的凭证等,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院在判断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当地习俗等,确保判决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 若存在争议,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通过合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