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伤残的赔偿金额因赔偿类型和地区而异,以下以工伤为例进行说明: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八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通常指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淄博,八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6个月的社平工资。
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护理费
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无法自理需要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具体标准按各地规定执行。在淄博,生活护理费依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是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是30%。
其他费用
还可能有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费等,医疗费用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依照住院天数×50元/天×70%计算,异地就医交通费按照实际情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