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一方不回来时,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是首要步骤,同时要提交结婚证、身份证等能证明婚姻关系及自身身份的证据,这能确保诉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法院通过公告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给被告,公告期通常为 60 日,这是为了保障被告的知情权,让其有机会参与诉讼。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3、被告在公告期届满后仍未到庭,法院会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在判决离婚且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裁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