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若对方出轨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过错情形,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 在财产分割方面,一般遵循平等分割原则,但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 对于房产等价值较大财产,会考虑出资情况、居住使用等因素进行分割,这是基于公平原则,保障各方权益,法律依据:
虽无具体明确条款指向,但公平原则贯穿整个民法典,在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都有体现。
4. 出轨方若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