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若一方为过错方,通常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处理。比如,若过错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行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更多的财产份额。例如,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套房产,原本可能平均分割,但因为过错方有重婚行为,无过错方可以争取到更多的房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同时,法律也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需求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财产分割比例。例如,过错方经济条件较差,而无过错方经济条件较好,但无过错方生活需求较大,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生活需求,而不是一味地倾向于多分给无过错方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