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在给东西之前就已经有了债务,通常会有这些处理情况。要是给东西这个行为是在债务形成之前发生的,并且给的财产清清楚楚是个人合法的财产,那这个给东西的行为一般不会被债务影响,给的财产还是归接受东西的人所有,用来还债务的得是给东西的人的其他财产。可要是给东西这个行为是为了躲债务而故意去做的,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个给东西的行为,撤销之后给的财产就得算到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里,用来清偿债务。总之,得依据具体的给东西的时间、给东西的目的还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起综合起来判断和处理,这样才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