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的法律范畴内,存在着一种较为特殊的现象,那就是有可能既是公司的债权人,又能成为其股东。比如说,当公司向银行去借款的时候,银行就摇身一变成为了公司的债权人;与此同时,银行还有可能通过认购公司的股份,从而华丽转身成为公司的股东。再看企业之间的相互借贷情况,出借方在给予借款从而成为债权人的同时,说不定也能通过某些特定的方式,拿到借款企业的股份,进而成为股东。还有那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它们在向企业进行投资,成为股东的同时,也会和企业约定好,企业得对它们承担一定的债务偿还义务,如此一来,这个基金就既能够享有股东的权利,又得肩负起债权人的责任。
总之,这种情况挺复杂的,得依据具体的法律关系以及合同上的约定来准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