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支付到子女18周岁成年一般是常态。然而,若子女18周岁后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由于非主观因素不能独立生活,父母就仍需支付抚养费。法律定义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含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或者丧失、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这表明要按照子女的实际状况判定抚养费支付的截止时间。
1. 对于18周岁后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父母要继续支付抚养费,这是为了保障子女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2. 因非主观原因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比如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父母的抚养责任不能免除,这是基于对子女基本生活的保障。
3. 若子女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无需支付抚养费,这体现了父母抚养责任与子女成长状况相匹配的原则。
解决措施和建议:
父母要清楚了解子女的状况,子女也要及时与父母沟通自身情况,双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协商抚养费支付问题,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