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侵权纠纷中,若法律明确规定败诉方需承担胜诉方合理律师费,那么胜诉方的律师费就由败诉方支付。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同时该条还规定,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按照被侵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在这种情况下,胜诉方的律师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
2. 在合同纠纷中,若合同约定了一方违约时应承担对方的律师费,那么违约方就需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比如合同中明确写道:“若一方违约,应承担对方因维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这样在违约方违约后,胜诉方的律师费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
综合相关性最高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具体条款根据不同纠纷类型而定,如上述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