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的情况在法律上不能直接按常规离婚程序处理,需依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
1. 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事实婚姻处理。此时要先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关系,得到确认后再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2. 若双方只是同居关系,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也就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3. 当涉及子女抚养、财产纠纷等问题时,必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先明确双方关系的性质,再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处理方式,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