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共同房产有协商的权利,可决定是否出售或留给孩子。若双方都同意留给孩子,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孩子所有,并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这样能有效避免房产被出售,保障孩子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需注意的是,孩子未成年时,其房产的处分权通常由监护人代为行使。若监护人未经合法程序处分房产,就可能侵犯孩子的权益。例如,监护人私自将房产出售等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3、若双方无法就房产处置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比如,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意愿、孩子的利益等因素来进行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